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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关港成为国家更开放管理措施对台小额贸易点

        7月15日,国家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公布了第三批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对台小额贸易点名单,我县霞关港成为名单中四个试行港口之一。这意味着从7月15日起,霞关港在开展对台小额贸易时,将突破船舶吨位和交易金额的双限制。
        据了解,1991年霞关港就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浙江省对台贸易口岸,实行对台湾渔轮劳务合作,开展对台小额贸易。但当时规定对台贸易每次交易额度为10万美元以下,货物重量为100吨以下,构成了制约两地货物贸易的“双限”。
        近年来,我县积极尝试从长三角“末梢”走到海西区“前沿”,获批省内首个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加快承接台湾第三波产业转移,努力打造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海西”经济发展先行区。这一系列变化,让我县对霞关港对台小额贸易突破“双限”的期盼变得更加强烈。
县对台经贸合作服务中心主任丁许远告诉记者:“苦于受双限的限制,那么现在我们很多的台湾商品不是直接从我们台湾进来的,去年进来2船这个代理公司是亏了50来万,因为他用800到1000吨的船,只能运40吨到50吨的货物,因为受“双限”的限制,那么这个取消了以后,我们就可以大量的商品从霞关直接登陆。”
        霞关是我省距台湾最近的港口,也是国家二级渔港,近年来通过该港口与台湾的小额贸易已渐成常态。于是从2012年开始,县委县政府启动申报设立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同时积极推进取消对台小额贸易“双限”制约。
        据悉,此次霞关港获批成为更加开放管理措施对台小额贸易点后,我县不仅能进口台湾商品,还能出口本地生产的产品到台湾。此外,霞关港作为一个深水良港,可建设30万吨级以上码头,对台贸易潜力巨大。今后我县将加大对霞关港码头和物流方面的投入和建设,同时随着两岸贸易增加,市场更加开放,海关、安检管理等方面的配套设施也会相应增加,不久的将来,我县或可建立台湾商品免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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